梅花新聞違反《人團法》限期未改 內政部宣布解散「中華鯤鵬會」

違反《人團法》限期未改 內政部宣布解散「中華鯤鵬會」

內政部今天(6日)晚間指出,中華鯤鵬會未依法令等規定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依人民團體法解散,圖為內政部長劉世芳。圖/中央社

民進黨政府頻限制兩岸交流活動,中華鯤鵬會先前曾被指控配合大陸進行統戰活動,且未依法令等規定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內政部要求限期改善,至今天截止。內政部今天(6日)晚間指出,中華鯤鵬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的文件,因此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核予該會解散處分。

中華鯤鵬會時常協助規劃,台灣大學生前往大陸參訪交流,不過公民團體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先前指控,中華鯤鵬會長期配合中國統戰活動,帶台灣大學生赴陸參與具政治意圖的交流營隊。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中華鯤鵬會迄今均未報送會務改善文件,因此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核予該會解散處分。

內政部表示,近期中共統戰組織常以我國人民團體名義,招攬學生赴陸交流,從事統戰活動。此類行為利用我國民主自由的結社精神,進行滲透,損害國家主權尊嚴,參與中國相關活動時應謹慎小心。

對於「中華鯤鵬會」被指進行涉統活動,內政部稱,會持續依法監督人民團體運作,確保其活動符合法規,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若有民眾發現可疑統戰行為,可向相關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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