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開啟車門不慎  致民眾受傷  松山分局致歉  案件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秉公處理

圖說:發言人松山分局交通組長鄭培淩。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松山分局交通分隊陳姓員警,於113年11月11日18時40分執行車巡勤務,在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108號前臨停車輛查看路況,因開啟警車車門不慎,與騎乘機車之施姓民眾發生碰撞交通事故,造成施民受傷,陳員立即親自協助施民送醫包紮,為求公正後續並通知由第三方信義交通分隊受理A2事故成案,惟雙方對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共識和解。

有關施民陳情本案警方處置不公等情,松山分局說明如下:
一、同仁用車疏忽,造成車禍致施民受傷,謹此致歉。
二、車禍後同仁第一時間先將傷者送醫,並將車輛移置安全處所,避免二次事故發生,後續為求公允由第三方信義交通分隊協助處理,肇事結果初步分析同仁為100%肇責,傷者並無肇責。
三、車禍如達成和解,可免去雙方訴訟負擔,本案雙方初步有意和解,但調解過程中,同仁認為施民提出賠償金額和原先提出金額增加太多,因此有產生口角爭執,未能達成和解。
四、本案因施民已向法院提出訴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松山分局將尊重雙方訴訟權益及法院偵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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