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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中秋禮盒過度包裝 新北最高開罰15萬元

【記者葉仁富/新北報導】中秋佳節禮盒琳瑯滿目,新北市環保局呼籲民眾避免購買過度包裝的產品,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垃圾、增加環境負擔。中秋節前夕,環保局特別至轄內百貨商場、量販店等店家隨機抽查50件商品,發現連珍的金芋滿堂禮盒有過度包裝情形,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依法最高可開罰新臺幣15萬元

環保局表示,此次抽查50件商品,其中1件過度包裝,為連珍之金芋滿堂禮盒,其體積比值為2.37,已超過規定,環保局除依法函請業者陳述意見及移交所在地主管機關進行複查,倘確認違規行為屬實,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

《圖說》環保局稽查發現連珍金芋滿堂禮盒有過度包裝情形。〈環保局提供〉
《圖說》環保局稽查發現連珍金芋滿堂禮盒有過度包裝情形。〈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3條及第14條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糕餅禮盒及加工食品禮盒等5類產品之包裝體積比值必須為1以下,且糕餅禮盒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包裝層數須在3層以下,化粧品、酒類及加工食品禮盒包裝層數須在2層以下。

環保局說明,在相關法規公告實施後,禮盒過度包裝情形已有顯著改善,惟業者仍應審慎檢視產品包裝,且考量禮盒回收性,環保局鼓勵業者使用單一材質進行設計包裝。業者如對商品是否過度包裝有疑慮,可至環境部環境管理署https://hwms.epa.gov.tw/dispPageBox/onceOff/onceOffDetail.aspx?ddsPageID=EPATWH13「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進行線上試算。

《圖說》新北環保局稽查中秋禮盒是否有過度包裝情形。〈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環保局稽查中秋禮盒是否有過度包裝情形。〈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也呼籲民眾在購買禮品時,應掌握「一多三少」原則,即「產品份量多、包裝材料少、包裝種類少、包裝印刷少」,另外也期待民眾落實減廢三招─「自備、重複及少用」,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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