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運動風潮席捲全臺,教育部體育署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縣市政府興建20座全民運動館,預計114年8月前完成,將提供民眾更便利、舒適及安全的運動場館。有鑑於此,體育署「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投入約30億元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全民運動館。
教育部體育署於今(十五)日表示,自99年起至106年推動「改善國民運動環境及打造運動島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30座國民運動中心,已全數完工啟用,其平價且專業的設施,獲得民眾熱烈迴響。部分地方政府亦自行籌措經費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但仍有轄內未設有國民運動中心的縣市持續向中央申請經費補助。
參照國民運動中心委外營運成功模式,全民運動館利用「促參併行」方式,在全民運動館完工前,完成與營運廠商簽約作業,以利接管單位能無縫接軌進駐營運,以達場館永續經營目的。
在運動設施設置方面,國民運動中心設置六大必要核心運動,包含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桌球場;而全民運動館則由地方政府依當地需求進行規劃,設置符合民眾需求的運動設施,例如近期已進入開工階段的高雄市三民區全民運動館,除了規劃溫水游泳池、綜合球場、健身中心、瑜珈教室及韻律教室等運動設施外,也設置兒童肌耐力室及適合樂齡群族使用的槌球場,打造適合當地民眾使用的特色運動館。
有鑑於國民運動中心主要設置於人口數15萬以上行政區,全民運動館放寬設置標準,人口數達7萬的行政區即可申請補助,以平衡城鄉發展,許多未設有國民運動中心之縣市,如苗栗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均規劃設置了轄內第一座全民運動館,滿足在地居民運動需求。自99年至106年期間,體育署「改善國民運動環境及打造運動島計畫」,於12縣市興建30座國民運動中心,而本次「前瞻2.0基礎建設計畫」自110年至114年間,預計於17縣市興建20座全民運動館,補助縣市政府興建室內運動場館範圍更為廣泛,讓運動場館更普及化。
全民運動館目前案件進度為6件施工中、4件工程發包中、10件進行規劃設計作業,預計114年8月前全數完工。體育署表示,全民運動館將依法設置無障礙及性別友善設施,打造符合規範及適合多元群族之運動場館,期望成為讓樓上揪樓下、厝邊拉隔壁的運動第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