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萬在台陸配近日被移民署要求證明喪失中國大陸原籍,否則將被除戶、撤銷居留,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10)日在記者會上指出有替代方案,若相關陸配無法提出證明,可透過提出政治迫害、重大傷病等4種具結方式來作為替代。
梁文傑在會上指出,政府給予陸配3個月的補正期限,是為了讓想留在台灣的人繼續留下,否則實際上一旦被檢舉有雙重身份,照理就要撤銷身份,且國人絕大多數都支持依法行政,落行兩岸單一身份制。
梁文傑表示,目前提出要求的陸配們,主要訴求是希望給予替代方案,以免為提出證明文件舟車勞頓,陸委會討論後決定給予「客觀事實上不能、不便」,否則以具結方式替代。
陸委會指出,以下4種情形可具結代替證明:一、赴大陸恐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如政治、宗教等因素曾遭迫害;二、因重大傷病,且臥床、配合醫院療程、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三、2015年1月1日起即未曾赴陸;四、在中國大陸出生後即返台定居,且主張從未在陸設籍,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者。
梁文傑強調,若具結後被發現還是前往中國大陸,主管機關還是會要求提出除籍證明。至於為何是10年內沒有去過對岸?梁文傑說,若20、30年較為強人所難,考量後10年是比較合理的數字。
此外,近日傳出總統府諮議、民代助理等涉入共諜案,對於陸委會是否研議修法列管民代助理為「涉密人員」一事,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董玉芸10日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對於管制有關人員赴陸,以及涉及國安要加強相關安全保護的立法,正研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也透過文字說明表示,行政院已依照賴總統3月召開的國安高層會議決議,就國安17項因應策略召開會議討論相關議題,對於涉及修法及強化國安法制的層面,行政團隊也會與國安團隊持續蒐整各國做法並彙集學者專家意見,盡速研議相關法制規範,為國安議題樹立典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