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郵報/記者王懷文、廖秉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二十八)日表示,土城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紅線違停,遂上前攔查,經查發現該車牌資料與車輛不吻合,經層層追問下駕駛才終於坦承是購買偽造車牌使用,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所長林俊瑋及警員錢柏丞113年7月26日19時許擔服巡邏勤務時,巡經土城區中華路一段229號前,見一自小客車違停在紅線,便上前攔查,經查該車牌車籍資料與車輛明顯不符,且與駕駛簡男(93年次)確認車輛資訊時,簡男也支支吾吾答不上來,經員警抽絲剝繭追問下,簡男才坦承是因為之前遭扣牌,貪圖一時方便才會在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查扣該兩面偽造車牌及針對簡男使用偽造車牌及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及6款舉發。
土城警分局呼籲,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無論製造、販賣假車牌的業者或買假車牌懸掛上路的民眾,雙方都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