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因應國內司法改革將修復式正義精神帶入校園,修復式正義有別於過往強調處罰錯誤,係著重於加害者、被害者與社區關係重建的活動,是一種對話式的調解歷程,藉由發現問題、回復損傷、治療創傷等方式以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期透過師生、學生之間正向溝通,化解校園對立及紛爭。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推展校園修復式正義精神與實踐,運用對話與協商機制處理校園衝突事件,分別委請國立新竹女中、國立興大附農、國立虎尾高中、國立花蓮高農於112年6至9月分北、中、南、東4區辦理「112年度校園修復式正義教師研習」。
國教署說明,研習邀請長榮大學副教授吳慈恩主講,透過理論基礎介紹、實踐作法及案例分享,增進教師於日常輔導運用修復式正義觀點,進而促進校園實踐修復式正義。會中提及,在國內「修復式正義」觀念已由刑事司法領域擴展至校園,運用其著重修補傷害及建立和平創建的對話與協商機制,提供雙方當事人重新建構關係修復契機,期盼透過修復式正義運作,帶來更給好的校園生活並能擴及於社會。
參與研習教師表示,透過研習更瞭解修復式正義觀點,也期許回到校園後有機會將相關精神融入課程,讓學生理解衝突、傷害與自身之間的關係,並能同理他人,藉此降低同儕間衝突。同時,講師分享該觀念可於日常班級經營中可運用的團體活動、班會等時間進行對話,幫助師生、學生之間正向溝通及凝聚向心力,進而化解衝突及修復傷害。
國教署表示,校園中因不同的價值觀、個性與行為反應等,在彼此磨合中,難免會發生衝突事件,而修復式正義是採社會、衝突之觀點,非以法律觀點來看待及處理衝突事件,更是因應教育零體罰政策推動的另一種管教措施;期待教師返回學校後,能將修復式正義觀點運用於處理校園衝突事件、班級經營,落實對學生的正向輔導與管教,營造友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