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郵報/記者王懷文、廖秉賢/新北報導】
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警員黃柏傑、黃柏翔日前執行勤務時,接獲吳姓女子(27歲)報案稱:因與前夫洪男(31歲)吵架,前夫疑似想不開,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在車內獨自燒炭的照片給她,後續便聯絡不上,致立即撥打110報案,請警方協助。
因報案人不知道洪民現於何處,員警立即擴大查詢車輛位置,發現該車稍早由樹林區東順街往東豐街方向行駛,因情況緊急,立即動員警力前往該地區全面尋找,終於在東豐街路邊停車格發現該車。當時車窗緊閉怠速發動中,員警立刻拉開車門,突然大量黑煙竄出,旋即喚醒洪民將其帶離車內。
洪民因情緒低落已在車內燒炭意圖輕生,所幸員警即時到達並通知119救護人員一同將洪民送往醫院檢查均無大礙,成功阻止一場憾事發生。樹林警分局提醒,生命可貴,如周遭親友有自殺意念或傾向,要及時關注當事人言行,並可撥打自殺防治專線(0800-788-995)求助。